革新企業服務生態
園區各有關單位:
根據《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常州科教城科技服務核心區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平坛前l〔2021〕26號)、《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員會關于享受2021年度科技服務機構獎勵政策的通知》(??平坛前l〔2021〕41號)等文件要求,現就開展“創新研發服務政策”、“技術轉移服務政策”、“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政策”、“創業孵化服務政策”、“知識產權服務政策”、“科技咨詢服務政策”、“科技金融服務政策”、“國際合作服務政策”等共計八個類別的獎勵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創新研發服務政策
政策內容:建有省級及以上“兩站三中心”的園區企業全職引進符合江蘇省“雙創計劃”(雙創團隊、企業創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申報條件的人才,可按 5 萬元/名申請獎勵。
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1月28日
(一)企業創新人才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雙創人才基本條件評價信息表(見附件2);
(3)身份證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博士研究生);
(5)職稱和資質證明;
(6)個人所得稅稅單(月均一萬元以上);
(7)勞動合同(三年以上);
(二)雙創團隊
申報材料:
除企業創新人才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領軍人才申報資格條件的證明(領軍人才需提供);
(2)與立項項目關系證明(含立項批復、參加人員名單)。
(三)高技能人才
申報材料:
除企業創新人才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技能等級證書;
(2)上年度銷售3000萬元以上工業企業證明;
(3)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證明:
①“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省級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賽”獲獎者;
②“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江蘇省企業首席技師、大型企業(集團)“首席技師”或“技能專家”;
③符合我省產業發展方向急需緊缺要求或具有一流的技術技能水平或絕技絕活,在本行業有較高聲譽的高技能人才。
二、技術轉移服務政策
(一)政策內容:對入駐機構獲評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給予30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獲評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證明文件,并加蓋機構公章。
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12月31日
(二)政策內容:入駐科教城科技成果轉化平臺的園區機構,為我市企事業單位引進先進技術成果,在市內轉化的,按年度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成交額(實際到賬不低于50%)年度增量部分按2%予以獎勵,對年度增量部分中單個成果轉化項目實際到賬資金超過100萬元的按2萬元/項予以獎勵。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2021年度技術轉移合同登記表(見附件3);
(3)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復印件(應蓋有買賣雙方公章,原則上寫有促成交易的技術轉移機構);
(4)技術轉移機構與買方或者賣方的技術交易服務協議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
(5)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相關發票或收據復印件(發票或收據必須標注對應合同名稱);
(6)技術轉移機構盡量提供促成技術交易收取傭金時開具的發票或收據復印件;
(7)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8)常州市科技服務機構備案證書復印件;
(9)其他證明材料;
備注:
(1)機構當年度以上兩項獎勵總計不超過50萬元;
(2)附件3申報信息表中的項目內容與2022年常州市科技局文件關于2021年科技獎勵資金(技術轉移獎補)的通知項目(具體名稱以當年度政府平臺公示文件為準)相匹配。
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4月28日
(三)政策內容:對獲得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結業證書或國際技術轉移經理人聯盟認證系列課程結業證書的技術經紀人,每年根據有效技術需求挖掘數量、促成技術合作數及總金額、組織的技術服務次數、獲得省級及以上相關榮譽或獎勵等,遴選10名“技轉服務之星”,給予每人2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2021年度常州市科教城“技轉服務之星”申報信息表(見附件4);
(2)獲得國家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結業證書或國際技術轉移經理人聯盟認證系列課程結業證書的技術經紀人證書復印件;
(3)獲得省級及以上相關榮譽或獎勵證書復印件。
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12月31日
三、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政策
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2月28日
(一)政策內容:對在常州繳納社保的正式員工人均服務收入超過 20 萬元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購置原值超過 5萬元用于檢驗檢測認證的儀器設備,按其年度實際支出額 20%予以補助,單個機構當年度補助總計不超過 50 萬元。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21年度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收入證明;
(4)服務人員清單及社保證明;
(5)購置原值超過5萬元用于檢驗檢測的儀器設備清單、照片、銀行付款憑證及購置發票。
(二)政策內容:對首次獲得 CNAS、CMA 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分別給予 10 萬元、5 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CNAS、CMA資質認定的證明材料。
(三)政策內容:檢驗檢測認證機構主導制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分別給予 10 萬元、5 萬元、2 萬元獎勵;參與制訂國際、國家標準的,分別給予 2 萬元、1 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請國際標準獎勵的,應提交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出具的主導或參與制訂相關國際標準的有效證明;
(4)申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獎勵的,應提交法定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該標準的文件或已正式發布的標準文本。
四、創業孵化服務政策
申報截止時間:2021年12月31日
(一)政策內容:對新注冊入駐自建載體的“龍城英才計劃”企業,自注冊落戶起三年內,由管委會對其研發辦公場地不超過 300 平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 200 元/年予以運營補貼。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租房協議;
(4)入選“龍城英才計劃”證明材料。
(二)政策內容:大力提升常州科教城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培育能力,對新引進的備案項目,申報入選“龍城英才計劃”(創業類)給予 1 萬元獎勵,兩年內首次獲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2萬元獎勵,為常州市行政區域外遷入的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3 萬元獎勵,申報入選江蘇省“雙創計劃”雙創人才、雙創團隊的分別給予 5 萬元、10 萬元獎勵,申報入選國家級人才的給予最高 10 萬元獎勵,由國家級人才創辦的高科技企業給予 1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獲評的企業匯總明細清單;
(3)相關證明材料;
(4)相關立項文件。
(三)政策內容:對從常州市行政區域外新遷入科教城的有效期內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兩年內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 2000 萬元及以上或申報入選江蘇省“雙創計劃”(雙創人才、雙創團隊)的,給予 10 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遷入科教城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獲評的政府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4)兩個年度的財務報表。
五、知識產權服務政策
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2月28日
(一)政策內容:鼓勵園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全職引進具有專利代理師資質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人才,對上述人才總數達到 20 名且來自常州市企業的服務收入達到人均 20 萬元的機構,對其新引進的上述人才,自引進之日起連續繳納社保滿 12 個月后,按每人 1.5 萬元給予獎勵,單個機構當年度該項獎勵總計不超過 30 萬元。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21年度來自常州市企業的服務收入證明;
(4)服務人員清單及社保證明;
(5)服務人員學位學歷證書及資質證明。
(二)政策內容:對獲評國家、江蘇省知識產權領軍人才的個人,分別獎勵 10 萬元和 5 萬元。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獲評國家、江蘇省知識產權領軍人才證明。
六、科技咨詢服務政策
單個科技咨詢服務機構當年度科技咨詢服務類別的獎勵總計不超過 60 萬元。
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2月28日
(一)政策內容:對獲評2021年度科教城優秀中介機構的科技咨詢服務機構,根據服務業績給予最高不超過10 萬元獎勵,并由管委會按每平方米 200 元/年對最多不超過 500平米的部分給予房租補貼。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獲評2021年度優秀中介機構證明;
(3)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4)租房協議;
(5)相關服務業績證明。
(二)政策內容:科技咨詢服務機構引薦備案的常州市行政區域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有效期內遷入科教城并承諾三年內不遷出的,按 2萬元/家對引薦機構給予獎勵;引薦備案的常州市行政區域外非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遷入科教城并在當年獲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按 5 萬元/家對引薦機構給予獎勵。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獲評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明;
(3)企業遷入科教城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政策內容:對接受園區企業委托申報、備案并獲立項的省級及以上科技及人才項目,一般按立項資助金額的 2%對科技咨詢服務機構予以獎勵,對單個項目獲得省級300萬元以上或國家專項資金500萬元以上無償資助的按3%予以獎勵。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委托證明材料(合同、發票、付款憑證);
(4)項目立項文件。
七、科技金融服務政策
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3月31日
(一)政策內容:根據《常州科教城“科保貸”實施方案》(??平坛前l〔2020〕8 號),為園區 100 家企業提供不低于 6 億元的普惠科技金融信貸支持。
無需提交材料,如需辦理,咨詢科教城管委會經濟發展處,聯系電話:86339887。
(二)政策內容:對在科教城設立的基金,自設立之日起在基金存續期內,按照基金對地方財政貢獻的80%給予獎勵扶持。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上一年度納稅明細,附稅務部門納稅憑證。
(三)政策內容:支持企業股改、掛牌和上市,并對進入上市實質性運作程序的重點上市后備企業,當年比上年度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對科教城新增貢獻部分給予獎勵扶持。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3)股改政策兌現的,提供變更后營業執照復印件;
(4)區域市場掛牌兌現的,提供企業區域市場掛牌通知書復印件;
(5)已經上市的,在獎勵申請表中說明即可;
(6)稅收政策兌現的,提供納稅明細,附稅務部門納稅憑證;
(7)其他情況,與科教城管委會經濟發展處電話確認,聯系電話:86339887。
八、國際合作服務政策
申報截止時間:2021年12月31日
(一)政策內容:對國際合作服務機構引薦的高層次國際人才團隊,按照德語系國家華人華僑帶領的團隊項目、非華人華僑帶領的團隊項目、國家重大人才工程 A 類項目分別給予引薦機構最高不超過 5 萬元、8 萬元、10 萬元落地績效獎勵。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入駐中德創新園證明材料或注冊地址在創研港6號樓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報單位與本項目相關的實力、成果的證明材料;
(4)高層次國際人才團隊基本情況及認定證明材料。
(二)政策內容:對國際合作服務機構引薦的由德國知名高校院所在中國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技術轉移中心或分支機構,按照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給予引薦機構落地績效獎勵。對國際合作服務機構引薦的國際高端孵化器,按照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給予引薦機構落地績效獎勵。
申報材料:
(1)獎勵申請表(見附件1);
(2)入駐中德創新園證明材料或注冊地址在創研港6號樓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與合作外方簽訂的合作協議、合作意向等項目合作文件(如系外文,須附中文譯件);
(4)國際合作項目立項通知書、任務合同書復印件。
備注:
1.近三年內在稅收、安全生產、環保、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單位,不得申請獎勵;
2.申請“技術轉移服務政策”、“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政策”、“知識產權服務政策”、“科技咨詢服務政策”、“國際合作服務政策”獎勵的服務機構必須要在《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員會關于享受2021年度科技服務機構獎勵政策的通知》(??平坛前l〔2021〕41號)公示的科技服務機構名單中;
3.所有單位提交申報材料時需提供一份承諾函(附件5);
4.所有申報材料中的復印件需單位蓋章確認;
5.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531385412@qq.com,發送主題請以“申報類別+單位名稱”格式注明,紙質文檔一式2份提交至科教城公共服務中心,天潤科技大廈一樓C座7號窗口,咨詢電話:86339521。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員會
2021年12月9日
詳細的附件內容請瀏覽常州科教城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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